醫務科
發布時間:2018-01-26
一、在分管院長領導下,結合醫療工作實際,擬定工作計劃,批準后具體組織實施。
二、制定醫療質量管理方案、標準和評價檢查辦法,報分管院長批準后組織實施。
三、督促、檢查醫療工作制度、醫療技術操作規程和醫療醫技人員工作職責的執行情況,并定期總結、匯報、反饋、改進。
四、做好醫療糾紛的防范和處理工作。負責接待醫療投訴,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,組織討論,提出初步處理意見,報醫院醫療質量與
安全管理委員會審理。
五、嚴格實行新技術、新業務準入制度,加強管理,推動工作開展。
六、組織協調院外會診及重大、急危病人的搶救,疑難病人討論、重大手術討論和審批與科室間的協調工作
七、嚴格做好藥品、醫療器械、耗材的供應管理工作。
八、組織對醫療、醫技業務人員的考核,做好資料的整理、保存和存檔。
九、負責全院執業醫師的注冊、處方權、診療項目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負責對醫療、醫技進修人員的管理。
十一、負責醫療、醫技業務人員外出參加國內學術會議的審批、登記和管理。
十二、負責各醫療、醫技院內專業委員會和省直掛靠中心的管理。
十三、組織實施對基層醫院的技術指導工作和臨時性院外搶救、醫療等任務。
十四、加強對醫療質量管理科、醫療安全管理科、統計與病案管理科、營養科、遠程會診中心等醫務部所屬科室的管理工作。
十五、完成上級部門及醫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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